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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0年度第33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候选人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12-22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第33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卫办国际函〔2009〕10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该项目候选人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日双方签署的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第三个五年协议,经中日双方商定,2010年度将录取30名第33期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赴日学习。

二、留学身份及期限

留学身份为研究员,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1974年9月1日后出生。

4.申请人为大、中专学历的,要求从事医学专业工作7年以上;为大学本科毕业的,要求从事医学专业工作5年以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要求从事医学专业工作2年以上。

5.一般应为在我校工作满2年的在职人员。工作不足2年的,则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曾有半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的,须回国工作满2年。

7.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赴日学习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做出贡献。

8.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体要求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已参加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2008和2009年举办的“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LPT),日语成绩300分或英语成绩310分以上的人员;

②具有2年有效期内的托福(TOEFL)考试成绩550分以上的人员;

③具有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或国际交流基金组织的日语能力测试成绩2级以上(含2级)的人员。

9.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和校际交流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其他国家或单位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四、派出时间及有关要求

1.被录取人员将于2010年4月-7月参加国内英语或日语语言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于2010年9月赴日学习。

2.申请人在提交校内申请材料期间,应迅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适合本人的研究专业和在日本的研究单位,向相应的导师询问如果被录取,是否愿意接受本人赴日学习,并请该外方导师出具初步同意接收函(格式不限,电子邮件、信函均可)。

五、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均以单位公派留学人员身份派出,派出前签订《金沙2004路线js5公派出国协议书》,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2.凡未能在有效期内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原则上被录取人员不能延长留学期限或推迟派出时间。

4.入选者若调离学校或未经批准出国未归将自动退出本项目,违约赔偿金(不含违约金)退还学校。

5.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6.回国15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同时提交在国外的学术研究、工作成果以及对本学科、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并在本单位举办一次学术研讨或报告会,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7.教师有责任回国并履行学校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事宜

请各单位于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金沙2004路线js5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事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等材料报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

联 系 人:郭广建 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 事 处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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